为进一步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更好地适应我院近年来校园建设的快速发展,丰富校园文化底蕴和人文内涵,充分发挥环境育人的功能,根据学院安排,由院团委具体负责,现面向全院师生员工、广大校友,对校园的主要道路和公共楼(群)进行名称征集、校园雕塑进行设计方案征集。具体如下:
(一)命名及雕塑设计要遵循层次化、序列化、规范化的原则,科学、合理构建名称结构体系,体现学院的办学特色、办学理念及人文精神,体现学院地理、历史和当代科学文化特征和校园特色,体现各类命名、设计的教育性。
(二)道路、公共楼(群)及校园雕塑的名称必须应用汉语命名,言简意赅、寓意深刻;每个命名由2至5个汉字组成;应征者应对每个命名、设计方案的基本理由作简要说明。
(三)必须符合国家法律,符合社会公德,不得带有封建或不健康色彩,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和名誉权。
(四)道路、公共楼(群)及校园雕塑的设计与命名要能体现功能内涵与文化内涵的完美结合,要与周边的建筑物、景色、校园整体协调一致。
(五)道路、公共楼(群)及校园雕塑用数字和字母表示,投稿时写清相应数字、字母表示的名称。
教学楼1号楼(A)、2号楼(B)、3号楼(C)、实训楼1号楼(D)、2号楼(E)、3号楼(F)、实训教学楼(I)、学生公寓1号楼-8号楼(可用楼群系列命名)、服务楼1号楼(东)、2号楼(西)、校园文化广场(H)。
由院团委将需要命名、设计的道路、公共楼(群)及校园雕塑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发布、宣传。
(二)制作、提交命名作品、设计方案(4月21日—5月10日)
命名作品、设计方案制作完毕后,应征者可采取书面或网上提交。提交时,须注明作者姓名、所在单位(班级)、日期及联系方式(手机、固定电话)。书面提交者应将命名作品用信封密封后,送(邮)至院团委(教学1区205办公楼,联系电话:62576852,联系人:段丽);网上提交者可将命名作品、设计方案发送至征集邮箱(zhiyitw@163.com).
由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将征集到的全部作品、设计方案进行评选,分别初选出作品各10套,并将入围作品通过校园网、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公示,广泛征集意见。
根据广大师生的修改意见,对入围作品进行讨论、修改,提交学院研究确定并通过一定形式公布结果。命名及设计方案一经采用,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学院将采取适当形式对入围和所采用的命名作品、设计方案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