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深化“创优争先”活动,院团委决定评选和表彰一批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和先进团总支,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符合优秀团员条件,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表现优异、成绩突出。
1、努力学习,认真钻研业务,教工团员年度考核结果达到称职以上要求,学生团员各门课程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2、宣传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学习、劳动、生活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遵守社会主义法制,发扬共产主义道德风尚,维护集体利益;
2、能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进取心和责任感,能密切联系团员,处处以身作则。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对团的业务工作熟悉,积极主动完成党团组织布置的任务,工作成绩突出。
1、团支委配备齐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能形成核心,配合、支持班委会搞好工作;
2、经常组织团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材。积极主动做好宣传工作;
3、积极了解和反映团员、青年的要求,为团员、青年办实事,支部成员间能互相关心、互相帮助;
4、能根据团员的要求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各项活动,富有创造性和吸引力;
5、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或实践教育)和勤工助学活动;
6、定期召开团支委会、团小组会和团支部大会,团内生活民主和谐;
1、有班子。团总支及下属团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调,热心为青年服务,有较强战斗力;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成效的活动;
2、有制度。有一套健全的组织工作制度,并在实际工作加以落实和完善;
3、有作用。有一支素质较高的团员队伍;重视加强对团员的教育、发展和管理工作,增强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团员在青年中的模范带头作用;团员占青年的比例不低于90%;团员无严重违纪行为;能主动配合党总支做好“推优”工作。
4、有活动。团务工作开展正常,结合实际,有重点、分步骤地组织开展团的多项工作,成效显著;
(一)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由各总支审核后上报院团委。
(三)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写出事迹材料,与登记表(见附件)一并于2009年5月30日前交院团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