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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职工医学院团支部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08/09/10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为有效实现团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努力提高团支部工作效率和水平,依据《团章》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大学班级团支部,是共青团在大学中的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在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武装团员、青年学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条 团支部必须大力加强团的建设,不断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在团的活动中,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加强组织性、纪律性,充分发挥团组织的先进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全体团员、青年学生共同进步。

    第三条 团支部在党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在辅导员、班主任的具体帮助指导下,针对广大团员和青年学生的思想实际,深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广泛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经常向党和上级团组织请示、汇报工作,反映团员、青年学生的呼声,关心团员、青年学生的成长。协助党组织、认真搞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第二章 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及各支委的职责

    第四条 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团员、青年学生上好思想教育课、形势任务课,坚持开展正常的团员活动,使团员、青年学生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具有良好的政治自觉性,引导团员、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二)认真完成党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帮助班委会抓好班级的各项工作。根据不同时期团员、青年的思想特点,有针对性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注重做好后进青年的转化工作。

    (三)教育帮助团员、青年学生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明确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立志成才。

    (四)定期做好班子的换届改选工作,建立完善团的工作秩序,做好团员的奖惩、新团员的发展、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团费的收缴和团内的各种报表工作。教育团员、青年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组织团员、青年学生大力开展“学雷锋、创先优”,“讲文明、树新风”等活动,在活动中不断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六)经常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文化、娱乐活动,鼓励团员、青年学生参加各种学生社团,丰富课余生活,锻炼能力,提高素质,陶冶情操,增进友谊。

    (七)建立健全正常的工作制度。如:团支部工作计划、总结及信息反馈制度;组织生活制度;三会一课(团员大会、团支委会、团小组会、团课)制度;三簿一册(团的组织生活记录簿、学理论活动记录簿、团内奖惩记录簿、团员名册)制度;逐级请示汇报、定期思想动态分析、团员汇报制度等。

    第五条 团支部成员的职责

    (一)书记

    1、负责班级团支部的全面工作,传达贯彻落实党、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定期召开支委会、支部团员会议,结合实际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分析、讨论阶段性工作,定期搞好团支部全面工作总结,并及时向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汇报支部工作情况。

    2、善于发现和解决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和综合素质拓展活动。

    3、团结班子成员共同开展好团的各项工作,帮助班长做好班级工作。

    (二)组织委员

    1、协助书记组织好支委会,抓好团支部班子的建设,安排好团的组织生活,做好团内各项工作、会议的记录。

    2、总结支部建设的经验,了解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督促帮助团小组开展工作,教育和监督团员履行义务,遵守团内的各种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3、管理接收新团员工作,督促和检查团小组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教育工作,认真办理入团手续,配合宣传委员上好团课,研究解答青年对团组织提出的各种问题。

    4、负责管理团员的奖惩工作,注意掌握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学习、参加团活动的表现。抓好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和团的各种先进评选工作,及时做好违纪团员的处理工作。

    5、负责收缴团费,转递团员的组织关系,按要求定期收缴团员证到院团委年度注册,管理团内材料,搞好团内的统计、报表工作。

    (三)宣传委员

    1、教育团员、青年学学习社会主义价值观。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明确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发奋刻苦,立志成才。

    2、密切配合党的中心工作,结合我院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情况和我院各时期及不同阶段所面临的任务,搞好思想动员,做好宣传鼓动及通讯报道工作,管理好班级的报纸、杂志及其他宣传用品。

    3、经常收集和分析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情况。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向党、团组织汇报。

    4、积极组织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寓思想教育于活动之中,丰富团的生活。

    5、鼓励团员、青年学生参加各种科技、学术活动,组织好研讨工作。

    6、协助支部书记规划组织好党章、理论的学习工作,并做好学习活动记录。

    7、教育团员、青年学生尊师爱校,遵章守纪,自觉同各种不良风气作斗争。

    8、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学习竞赛活动,激发团员、青年学生的学习热情,活跃团的生活。

    第六条 对团干部的要求

    团干部是团的工作骨干,是团员、青年的表率,要政治上坚定、学习上刻苦、工作上勤奋、作风上扎实、思想上高尚。团员、青年要支持他们的工作。在院、系、班等其他组织担任工作的团员在班级中必须服从本班团支部的领导。对工作失职、模范作用差的干部,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工作认真负责的干部要给予表扬和鼓励。

    第三章 宣传工作

    第七条 团的宣传工作在团的全部工作中占有重要地位,共青团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职能,就是向广大青年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行动。

    第八条 经常研究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特点,根据不同情况运用不同的方法对团员青年进行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共产主义理想与社会主义道德教育。

    第九条 进行思想教育工作,要学习掌握以下方法:

    (一)要了解团员青年,分析研究他们的心理特征,增强思想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要实事求是,以理服人,办事公道,主持正义。

    (三)要把思想工作和学习和生活实际相结合,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寓教于乐,不搞空洞说教。

    (四)要善于发现问题,防微杜渐。

    (五)要大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倡导民主的作风。

    (六)要以表扬为主,榜样引路,舆论推动。

    (七)要因人而异、有的放矢、对症下药,不搞千篇一律。

    (八)要循循善诱、启发自觉、注意治本,不就事论事。

    (九)要以情感人,尽力解决实际困难。

    (十)同不良倾向作斗争,态度要坚决。大是大非前,旗帜要鲜明。

    第四章 组织工作

    第十条 抓好团支部班子的建设,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原则,团干部和班干部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共同把班级工作做好。

    第十一条 定期组织团员过组织生活,协助宣传工作,经常向团员、青年学生进行团章教育,使团员、青年学生明确团的性质和任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活动,履行团员义务,对一学期两次以上无故不参加团的活动的团员,团支部有权让该团员在支部大会上作检查,对经常不参加团活动的团员,要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 按时缴纳团费,认真填写好有关报表并及时上报。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参照《河南职工医学院团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 抓好青年积极分子的培养和组织发展工作。按照《团章》有关规定,热心培养、认真考察、严格把关。

    第十四条 要奖惩分明,做好组织处理工作。对表现突出的团员、团干部,每学年度进行一次表彰和奖励;对违犯学校规章制度的团员、团干部,视其情节轻重,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团内的纪律处分。具体参照《河南职工医学院团内奖惩条例》执行。

    第五章 团员证管理

    第十五条 团员证是团员政治身份公开的、法定的证明。团员证的管理参照《河南职工医学院团员证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六条 团员应妥善保管好团员证。如不慎遗失,必须向团组织做出书面说明,由团支部调查核实,报上一级团组织审查无误,方可向院团委申请补办。

    第六章 团的会议

    第十七条 定期召开团员大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团员大会是团支部的领导机关,团支部的一切重大问题都将由团员大会讨论决定。其主要内容是传达党、团组织的指示、讨论团支部的工作,学习团的文件和时事政治。团员大会做出的决议,全体团员必须执行。

    第十八条 定期召开支委会,每两周一次。支委会的内容是研究支部的日常工作,支委会成员履行自己的职责情况,分析团员、青年学生的思想状况,提出工作的改进措施。

    第十九条 及时召开团小组会。团小组在支委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主要讨论团小组的工作,交流思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团员、青年学生意见和要求。

    第七章 院团委、系团总支对团支部的领导

    第二十条 院团委是全院团组织的领导机构。系团总支是各系班级团支部的领导机构。团支部要认真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定期汇报团支部的工作情况。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望各团支部遵

    照执行。本《细则》解释权在院团委。

    上一条:共青团河南职工医学院委员会关于成立大学生天使艺术团的通知

    下一条:2008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