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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3/04/18 浏览次数:【关闭页面】

    一、招募选拔

    1. 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2013年4月16日至5月26日,高校毕业生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经辅导员签字、所在院系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设在团委)审核备案。

    2. 各省(区、市)招募指标的协商确定

    今年,全国项目办根据上一年度各招募省计划执行情况等研究确定东中部招募指标,但不规定某个服务省的招募指标,继续向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对口招募省下发招募指标。服务省根据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的报名情况,与相关招募省协商,并于报名结束三日内确定在该招募省的具体招募指标,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3. 选拔方式

    各招募省负责本省(区、市)报名志愿者的选拔工作。可单独或会同、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组织开展审核、笔试、面试、心理测试或选拔等工作,做好入选志愿者集中体检及公示等工作,并加强与服务省的沟通协调。鼓励服务县参与本省的面试选拔与人选确定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招募任务。

    (二)集中培训及上岗

    1. 集中派遣培训

    7月22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培训时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培训派遣工作。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根据情况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2. 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要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二、政策组织保障

    1. 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中体现。

    201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特别是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12号)中规定的基层青年工作专项的扩大实施范围的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9省。同时,各省级团委及项目办要按照《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等文件精神,协助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落实相关规定。

    积极支持各地出台鼓励志愿者扎根西部的政策措施。研究生支教团2011年纳入西部计划基础教育专项实施,2011年前的可享受西部计划的相关政策。

    2. 组织保障

    加强日常服务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省级项目办应完善基层项目办考评机制,强化定期考核与督导工作,原则上每500名志愿者配备1名管理员,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应指定专人负责。各地要定期组织新上岗项目办工作人员培训,认真做好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年度考核等工作。

    三、经费保障

    1. 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待定)。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 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待定)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4.其它经费

    各级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同级财政安排的专项工作经费中,列支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服务县项目办应结合实际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西部计划纳入当地年度重点工作范围,并将管理经费列入同级地方财政范围。

    2013年西部计划专项介绍

    基础教育 在县乡中小学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本专项包括研究生支教团。 符合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标准。师范类专业优先。

    农业科技 在县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技术单位从事农业科技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专业优先。

    医疗卫生 在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医学类专业优先。

    基层青年工作 在县级团委从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组织协调和沟通等工作能力。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服务新疆 围绕新疆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工业、管理、教育、卫生等专业优先。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组织协调和沟通等工作能力。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服务西藏 围绕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

    基层社会管理 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法律、经济、中文、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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